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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接收林丽娜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公示

时间:2023-10-06点击数:

经个人自愿申请,党组织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林丽娜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。为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,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,现将林丽娜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5天(2023107日-20231011日)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反映。

联系电话:020-87578404

林丽娜,女,汉族,1983214日出生,河南省新乡市人,现为护理学院专任教师。该同志于202175日递交入党申请书,2021916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培养联系人为周玲、黄珍霞同志,20221217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

该同志在思想上,不断加强理论学习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;工作中,认真负责,勇于创新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;生活中,团结同事,廉洁朴素,严于律己;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以身作则,爱岗敬业。2019入选学校“百名骨干教师培养计划”;多次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学科竞赛、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;主持和参与多项省级、校级科研项目、教学成果奖;副主编教材2部,发表文章近20篇,获得专利1项。



中共广州新华学院护理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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