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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
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21-09-09 09:42 阅读次数:

经本人申请、党组织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林丽娜同志已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。为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,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,现将林丽娜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7天(202199日-2021915日)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反映。

监督电话:020-87578404;邮箱:451491763@qq.com

林丽娜,女,汉族,1983年2月14日出生,河南省新乡市人。自2021年7月5日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,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,通过多媒体和书籍等关心党和国家大事、时事,认真学习党史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学习上,刻苦钻研专业知识,认真努力提高业务水平。工作上,向党员同志和模范先进人物积极学习、看齐,认真负责,以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,不断进步。现为护理学院专职教师,2019年入选学校第四批“百名骨干教师培养计划”,主持校级项目4项;指导大学生创新训练7项,省级2项;先后发表相关领域论文20余篇。生活上,勤俭节约,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团结同事,乐于助人。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志愿服务。





中共广州新华学院护理学院支部委员会

2021年9月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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